| 回復意見 |
你好!經我局執法人員調查,從海納風尚酒店店主邵偉東提供的房產證(甬房權證侖(開)字第2006008143)發現該房產設計用途為非住宅,從提供的土地使用證(侖國用(2006)第07746號)發現該地塊作商業用地,從提供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3302062703787)發現該海納酒店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經營範圍包括酒店管理諮詢和餐飲管理諮詢等。對於當事人超範圍經營酒店及賓館的行為,工商部門正在調查之中,調查結束之後,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對於將小區公共用地改成停車場問題,區建設局答覆如下:我們派工作人員前去現場勘查,發現投訴業主所指的小區公共用地實為小區的消防通道,確實存在侵佔改變消防通道現象。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甬改發〔2005〕131號文件第二條規定,由公安、消防等部門處理,我們將根據職能做好協助工作。區建設局
北侖工商分局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回復時間:2008-08-20 14: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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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9 17:0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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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0 14: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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