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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中共中央下發了《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這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指導性文件,是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舉措。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工作規劃》,浙江省委和寧波市委也分別於今年5月18日和6月30日,相應出臺了《浙江省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實施辦法》和《寧波市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實施細則》(甬黨[2008]5號),分別從省情、市情出發,提出了今後5年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主要內容和具體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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